{{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本案申請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賽事採計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有關發給要點第三點第三項第一款之國際賽事認定,請詳見「特定體育團體參加國際運動賽會申請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賽會名稱核定表」,
同點第三項第四款之全國性賽事認定,詳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項目核定表」。
(三)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14年9月5日(星期五)前填妥申請表,併附戶籍謄本(申請日期須為113年8月1日之後、個人不可省略記事)
及成績證明文件繳予導師 後,送體育組長彙整提學校審查小組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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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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