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報名日期:
1、第一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0日(星期四)。
2、第二期:1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114年8月18日(星 期一)。
3、第三期: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至115年2月9日(星 期一)。
(二)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 者:
1、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 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2、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 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 明)。
3、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 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 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須檢附相關證 明),前兩項教學與服務時數總計共達72小時以上 者。
4、領有手語翻譯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者(須檢附 證照)。
5、曾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 格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6、具備臺灣手語基本能力,對於手語教學具有濃厚興趣 者(以此身分報名者須提供手語相關研習資料或啟聰 學校畢業證明資料,並且經「手語能力檢測」通過, 請參閱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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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14|
{{ $t('FEZ005') }}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