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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國民小學

公告資訊

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志工人力及服務時數管理全面線上化之相關事宜

{{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11月20日北市社工字第1130152395號 函、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12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526C號 函辦理。
二、志願服務法第12條規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對其志工應 發給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前項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 錄冊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為配合115年 (公部門提前自114年起)志工資料及管理全面線上化目標,爰衛生福利部修正旨揭辦法。
三、為配合市府政策,請有運用志工之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一)請於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優先建置有服務事實之現有志工基本資料。
(二)114年1月1日起,志工服務時數應於臺北市平臺上登錄。(不再受理紙本資料)
(三)志工於114年以前之服務時數,請協助於114年12月31日 前透過臺北市平臺製發志工過去於貴單位服務之服務時數 (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績效證明書,用印掃描後連同 紙本時數條檔案一同上傳臺北市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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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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