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10月29日北市社工字第1133198763號 函暨衛生福利部113年9月9日至10日召開113年全國志願服 務聯繫會報會議紀錄辦理。
二、目前臺北市志工服務時數紀錄採紙本與線上併行,為因應全國志願服務聯繫會報會議紀錄所載:「114年公部門運用單位志工人力及服務時數管理全面線上化,不再受理紙本資料,115年擴及私部門運用單位。」各機關(學 校)務必於113年12月31日前至本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建置 志工基本資料,並自114年起服務時數管理全面線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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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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